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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发布仿冒商品信息也是违法,你知道吗?

2021-4-6 22:43| 查看: 4966| 来自: 江阴市公安局

大家在微信群、朋友圈中会经常看到促销广告,

各种品类的商品都有,

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低价打折的商品,

特别是知名品牌“清仓大甩卖、一折倾销”等字眼

更是刺激网民蜂拥而至、热烈追捧!



价格这么便宜,简直不要钱!你遇到过吗?


   近日,无锡江阴警方在工作中发现,当地知名品牌服饰企业海澜之家被人在网上仿冒品牌,销售冒牌服饰,赚取非法利益。



  不法分子手段方式十分巧妙隐蔽,在微信群、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,多次发布“海澜剪标”、“海L之家”等带有误导性、迷惑性的冒牌标识图片和文字。



   经向企业核实,上述网络平台所兜售商品都不是该知名品牌的商品,均为仿冒产品。



   经深入调查,警方确定江阴申港的黄某、缪某和华士的张某等三人为仿冒商品信息的发布者。



   查明该三人是通过广州的一个名叫“云货优选”的购物平台,申请注册为店主。


  成为店主后就获取该平台上的链接或广告分享到朋友圈和微信群,如果有人通过链接购买商品后平台就会给店主相应提成。


  据违法人员供述:“该购物平台有一个‘优品剪标’的会场,标识使用的是‘海*之家’,但是一眼就可以识别出来是仿冒品牌。由于打上品牌的剪标商品卖得特别好,钱来得更快更稳,于是便一发不可收拾,多次发布相关仿冒商品。”


  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,这些平台的店主曾经因为侵权被举报过,为了规避法律惩处,一方面,平台把品牌模糊了,改成了‘优品严选’;另一方面,店主在转发的时候虽然不直接打出海澜之家的品牌,但是却打出‘男人的衣柜’这种带有很明显暗示的宣传标语,来吸引网民购买赚取提成



  三名违法人员的行为,因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商标法》,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,并按照非法获利金额相应倍数,予以经济处罚。



  针对频发多发的网络违法乱象,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服务“六稳六保”大局,全面提升管网治网能力,对侵害企业和民生的涉网小案露头就打,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
   今年以来,无锡江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持续深入开展“净网2021”专项行动,对突出网络乱象开展体系化整治,加大对舆情传播、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,数据传输、支付结算等重点环节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。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协同、企业配合和群众参与的多元化、立体化网上秩序打击整治长效机制,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维护网络安全,深入推进网络空间群防群治,推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向更高水平发展。



警方提示:
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六条、第六十七条规定,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,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,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。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。


2、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七项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,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,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。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应当从重处罚。


3、消费者要擦亮眼睛,与其相信伪宣传,不如相信真国货。甭管平台吹捧的天花乱坠,利用网友对你的信任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最后收获警察叔叔的银手镯一对,那可就得不偿失咯!


责编: 山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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